司法干部心得体会

 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

 及《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落实“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”政策的指导意见》

 学习心得体会

  根据县局统一安排,近日认真学习了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及《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落实“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”政策的指导意见》,对两个文件中核心精神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,并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进行了自我剖析,体会到事实求是、宽严相济的执纪执法理念,为新常态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动力。

 一、深刻领会《规定》和《指导意见》的深远意义 《规定》的印发施行,是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、新要求出台的一项重要制度,体现了我们党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的一贯方针,彰显了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,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具有重要意义,为实践中准确认定主动投案及做好有关人员投案后的接待、报批、移交、接管等工作,提供了标准和指引。《指导意见》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,让政法队伍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,敢于直面问题、勇于修正错误;对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

 的,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,对有问题而不主动向组织说明的,一经查实,从严处理,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
 二、工作中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贯彻执行《规定》和《指导意见》的根本政治要求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,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,发挥保障作用,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,监督检查保障就跟进到哪里。深刻理解政策的精神实质,吃透法律和党规党纪,精准执行“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”的政策,摒弃“侥幸心理”和“应付心态”,动真碰硬,达到自我净化、自我革命的目的,坚决清除害群之马,彻底整治顽瘴痼疾。所以,抓好《规定》和《指导意见》落实是一项具体政治检验。

 三、工作中以务实作风抓好贯彻落实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我们即要敢于亮剑、敢于斗争,又要有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应当遵循实事求是、依规依纪依法、保障合法权利、分级负责、分工处理的原则。当面对主动投案时,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处理,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,引导主动投案人依规依法、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。要正确把握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政策导向,深刻理解《指导意见》的精神实质,吃透法律和党规党纪,充分运用

 司法处理的从宽界限,精准执行“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”的政策,摒弃“侥幸心理”和“应付心态”,动真碰硬,达到自我净化、自我革命的目的,坚决清除害群之马,彻底整治顽瘴痼疾。

 四、工作中以制度保障抓好贯彻落实 多渠道畅通主动投案渠道,建设覆盖司法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,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,及时发现问题线索,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,是当前基层最实用的监督手段之一。严格执行受理、处理、处置环节,以及维护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严格按规程办事,按规章办事,不放过一个违法乱纪分子,也不让一个清白干部被冤枉,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制度权威的关键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公正无私,严于律己,以事实为依据,对采取捏造事实、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,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、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将严肃查处,是纪检监察机关公正严明的体现。

 总之,本人在今后工作中,将以《规定》和《指导意见》为指导,深化理论联系实际,学以致用,严肃规范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,决不滥用职权,决不搞选择性监督、随意执纪、任性问责,从自己做起,从小事入手,从细节抓起,充分发挥好《规定》和《指导意见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制度保障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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