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吉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
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精神,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,规范学习制度,提高学习效果,特制定《西吉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》。
一、人员构成
1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县委常委,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和副主任,县政府副县长,县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和副主席,县人武部部长、政委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组成。
2、县委办公室主任、人大办公室主任、政府办公室主任、政协办公室主任、县直机关党委书记、分管理论工作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列席参加。
3、县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,政府县长为副组长,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为学习秘书。
二、职责与分工
4、中心组组长为中心组学习
中共西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考核表(三)
2010年度上半年
姓名:
职务:
6/述
学
报
告
注:此表填不下可另附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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